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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紅樹林作為重要的海洋生態系統,在維持生物多樣性、保護海岸帶、凈化海水等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然而,隨著人類活動影響,紅樹林面臨諸多威脅,生態修復工作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科學開展紅樹林生態修復監測和效果評估至關重要。此前雖已有圍繞海洋生態修復等主題的多項國家標準發布,但針對紅樹林生態修復監測和效果評估的專門標準尚待完善。近日,由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牽頭編制的國家標準《紅樹林生態修復監測和效果評估技術指南》(GB/T45140-2025)正式發布并即將實施,該標準將為我國紅樹林生態修復項目的跟蹤監測、效果評估及適應性管理提供關鍵指導,助力提高生態修復成效,進一步完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領域國家標準體系,推動沿海各地科學有序開展紅樹林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中科檢測是第三方檢測機構,遵循GB/T45140-2025標準進行監測和效果評估工作,可提供一系列紅樹林生態監測方案編制、修復效果評估等服務,并出具權威報告。
生態監測和效果評估工作流程
紅樹林生態修復監測和效果評估工作流程如下:
1.首先進行資料收集與分析,全面收集相關信息并深入分析。
2.基于資料收集與分析的結果,確定修復效果評估內容。
3.根據確定的修復效果評估內容,進一步明確修復效果評估指標。
4.依據修復效果評估指標,確定監測指標及對應的計算方法。
5.由監測指標、計算方法等確定生態監測相關要素,包括監測站位、監測期限、監測頻次和監測方法,完成生態監測與效果評估方案制定。
6.按照制定好的生態監測與效果評估方案,實施生態監測,過程中需注意避免在極端氣候事件或其他干擾因素影響下采集數據,且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數據處理與分析質量控制等要依據GB17378.2和GB17378.3的規定執行。
7.最后,基于生態監測的結果,從生態修復目標實現程度、生態系統狀態恢復程度兩個方面開展生態修復效果評估。
生態監測和效果評估指標
1、生態修復效果評估內容宜包括但不限于紅樹林植被恢復、動物群落恢復、生境條件恢復、脅迫因素消除,以及生態功能恢復,并宜覆蓋修復方案制定的所有修復目標。
2、根據生態修復效果評估內容,確定表征生態修復目標或生態系統狀態的評估指標及其對應的監測指標。
3、在主體修復工程完成后5年內,重點評估紅樹林植被、動物群落和生境條件等修復效果,其對應的具體評估和監測指標宜參照以下規定確定。
(一)紅樹林植被恢復
植被覆蓋:監測指標為面積、成活率、保存率、郁閉度。
植物群落特征:監測指標為樹種、密度、基徑/胸徑、株高。
自然更新能力:監測指標為林下幼苗的物種和密度。
(二)動物群落恢復
大型底棲動物:監測指標為物種、密度、生物量。
樹棲軟體動物:監測指標為物種、密度、生物量。
鳥類:監測指標為種類、種群數量。
魚類浮游生物:監測指標為種類組成、豐度。
(三)生境條件恢復
生境條件恢復
沉積物環境:監測指標為有機碳、總氮、總磷、粒度、水溶性鹽總量、重金屬。
地形地貌:監測指標為灘面高程、沉積速率。
水文環境:監測指標為波高、流速、淹水時長。
4、如修復工程涉及脅迫因素的消除,在工程完成5年內宜開展脅迫因素消除效果的評估和監測,其評估內容和指標可參考以下設定。
a)有害生物:互花米草、有害藤本植物和害蟲等有害生物的種類、分布區域、密度和影響面積等。
b)紅樹林區民眾活動:紅樹林內趕海、畜禽養殖和采集果實等活動的作業方式、作業人數、作業頻次、作業面積等。
c)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分布、排放方式、主要污染物的類型及其排放量。
d)海洋(海岸)工程:工程位置、數量、規模、建設和營運情況。
5、宜在主體修復工程完成5年后開展紅樹林生態功能恢復的評估。根據評估的生態功能明確評估指標的計算方法和對應的監測指標、監測方法。紅樹林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系統固碳和消浪緩流功能的評估指標和監測指標如下:
(一)生物多樣性維持
物種數:監測指標為總物種數或各生物類別的物種數。
種類多樣性指數:監測指標為物種、密度。
種類豐富度指數:監測指標為物種、密度。
(二)生態系統固碳
評估指標:碳儲量年變化量
監測指標:生物質碳儲量、土壤有機碳儲量、死木碳儲量、凋落物碳儲量。
(三)消浪緩流
波高衰減率:監測指標為波高。
流速衰減率:監測指標為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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