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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海洋生態系統廣袤而復雜,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維系著全球生態平衡與生物多樣性。涉海工程建設項目,如跨海大橋、海底隧道、海上風電場等,隨著人類海洋開發活動的深入而日益增多。
然而,這些項目在帶動區域經濟發展、拓展人類生存空間的同時,也給海洋生態環境帶來潛在威脅。工程施工可能引發懸浮物擴散,影響海洋生物的呼吸與光合作用;運營階段的廢水排放、噪聲污染等,會干擾海洋生物的正常生活,甚至改變海洋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若缺乏科學有效的評價,海洋生態環境極可能在不經意間遭受不可逆的破壞。因此,開展涉海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是守護海洋生態健康、實現人類與海洋和諧共生的必要之舉,為海洋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筑牢生態底線。
中科檢測是第三方檢測機構,遵循HJ1409-2025標準進行涉海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可提供一系列海域內建設項目的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服務,并出具權威報告。
海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1、等級劃分
根據建設項目海洋生態環境影響類型和影響程度,將評價等級劃分為1、2、3級
1)廢水排放量Q(10?m3/d):
-含A類污染物:Q≥2為1級,0.5≤Q<2為2級,Q<0.5為3級。
-含B類污染物:Q≥20為1級,5≤Q<20為2級,Q<5為3級。
-含C類污染物:Q≥500為1級,50≤Q<500為2級,Q<50為3級。
2)水下開挖/回填量Q(10?m3):Q≥500為1級,100≤Q<500為2級,Q<100為3級。
3)泥漿及鉆屑排放總量Q(10?m3):Q≥10為1級,5≤Q<10為2級,Q<5為3級。
4)挖溝埋設管纜總長度L(km):L≥100為1級,60≤L<100為2級,L<60為3級。
5)水下炸礁、爆破擠淤工程量Q(10?m3):Q≥6為1級,0.2≤Q<6為2級,Q<0.2為3級。
6)入海河口(灣口)寬度束窄/拓寬尺度占原寬度的比例R%:R≥5為1級,1 7)用海面積S(hm2): -圍海:S≥100為1級,S<100為2級,無3級情況。 -填海:S≥50為1級,S<50為2級,無3級情況。 -其他用海:S≥200為1級,100≤S<200為2級,S<100為3級。 8)線性水工構筑物軸線長度L(km): -透水:L≥5為1級,1≤L<5為2級,L<1為3級。 -非透水:L≥2為1級,0.5≤L<2為2級,L<0.5為3級。 9)人工魚礁固體投放量Q(萬10?m3):Q≥10為1級,5≤Q<10為2級,Q<5為3級。 2、特殊情況 建設項目涉及(臨時或永久占用、穿越等)重要敏感區,或排放廢水入封閉海域,評價等級應提高一級(最高為1級)。 依托現有入海排放口排放廢水且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評價等級為3級,重點評價依托現有排放口的環境可行性;新增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則按新增排放量確定評價等級。 評價范圍要覆蓋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區域。依據評價等級、工程特點、生態敏感區分布來確定,具體如下: 1、按評價等級確定擴展距離 以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外緣線向外擴展確定范圍。1級評價項目在潮流主流向擴展距離不小于15km-30km,垂直于主流向擴展距離不小于主流向的1/2;2級在潮流主流向擴展距離為5km-15km,垂直方向同理;3級在潮流主流向擴展距離為1km-5km,垂直方向也遵循此比例。若涉及生態敏感區或水動力條件好,需根據海域環境特征、污染因子擴散距離等適當擴大范圍。 2、管纜、航道類項目 穿越非生態敏感區,以線路中心線向兩側和兩端外延1km為參考范圍;穿越一般敏感區,外延2km;穿越重要敏感區,外延3km。實際確定時,要結合生態敏感區保護對象分布、物種習性、穿越方式等適當擴展。 3、多個不相連組成部分項目 建設項目由多個不相連部分組成時,分別確定各部分評價范圍;若各部分環境影響范圍有明顯疊加,需整體考慮評價范圍。 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需選擇有代表性的季節和月份開展,具體評價時段如下: 1)河口海域 1級評價:需涵蓋豐水期、枯水期。 2級評價:選擇枯水期。 3級評價:可選擇任何任何一季 2)海灣、沿岸海域 1級評價:應包含春季和秋季。 2級評價:選擇春季或秋季。 3級評價:可選擇任何任何一季 3)除沿岸海域外的近岸海域 1級評價:選擇春季或秋季。 2級評價:可選擇任何一季。 3級評價:可選擇任何任何一季 4)其他海域 對于1級、2級、3級評價,均為任何一季。 注:溫(冷)排水建設項目的評價時段宜選擇夏季和冬季。若上述評價時段不能滿足評價要求,應增加其他代表性季節或月份。 海洋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海洋環境影響評價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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