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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滲瀝液檢測標準規范CJ/T42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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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2

  在生活垃圾處理行業中,滲瀝液的合規檢測是保障環境安全、防止土壤與水體污染的關鍵環節。CJ/T428-2013《生活垃圾滲瀝液檢測標準》作為我國針對該領域的核心技術規范,明確了檢測項目、方法與質量控制要求,是環保企業、檢測機構及監管部門的重要執行依據。


生活垃圾滲瀝液檢測


  生活垃圾滲瀝液檢測標準規范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生活垃圾產生量逐年遞增,滲瀝液作為垃圾填埋場、焚燒廠滲濾出的高濃度有機廢水,若處理不當會攜帶重金屬、難降解有機物等污染物,對地下水、土壤造成長期危害。在CJ/T428-2013實施前,行業內存在檢測方法不統一、指標覆蓋不全等問題,導致檢測數據缺乏可比性,環保監管難以有效落地。


  為解決這一痛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3年發布CJ/T428-2013標準,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在借鑒國際先進檢測技術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生活垃圾成分特點(如廚余垃圾占比高、滲瀝液COD濃度高),明確了檢測項目的技術參數與操作流程,填補了國內生活垃圾滲瀝液專項檢測標準的空白,為行業提供了統一的“技術標尺”。


  CJ/T428-2013共規定了38項檢測指標,涵蓋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生物毒性等多個維度,以下為生活垃圾滲瀝液檢測項目及要求:


  1.常規物理化學指標


  pH值:檢測滲瀝液的酸堿度,標準要求采用玻璃電極法測定,范圍需符合后續處理工藝適配性(通常垃圾滲瀝液pH呈弱酸性至中性);


  化學需氧量(COD):反映滲瀝液中有機物污染程度,標準指定重鉻酸鉀法為檢測方法,需注意樣品稀釋比例與試劑純度控制;


  氨氮(NH3-N):滲瀝液中主要含氮污染物,采用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或水楊酸-次氯酸鹽分光光度法,檢測下限需滿足0.02mg/L;


  懸浮物(SS):通過重量法測定,需使用孔徑0.45μm的濾膜過濾,烘干溫度控制在103-105℃,確保數據準確性。


  2.重金屬與有毒有害物質


  針對滲瀝液中常見的重金屬污染,標準明確了汞、鎘、鉛、鉻、砷等11項重金屬指標的檢測方法,例如:


  汞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檢測下限0.0001mg/L;


  鎘、鉛等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ICP-OES),需對樣品進行消解預處理,避免基體干擾。


  此外,標準還包含總氰化物、揮發酚、石油類等有毒有機物的檢測要求,例如揮發酚采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需在酸性條件下蒸餾提取,減少雜質影響。


  3.生物毒性與特殊指標


  為評估滲瀝液的生態風險,CJ/T428-2013新增急性毒性(發光細菌法)檢測項目,通過發光菌的發光強度抑制率判斷毒性等級;同時對總磷、總氮、氯化物等營養鹽及無機離子的檢測方法進行規范,確保數據可用于滲瀝液處理工藝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