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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訊 技術文章 聚焦 DB46/T 664—2025:水生態監測與評價的新標桿
聚焦 DB46/T 664—2025:水生態監測與評價的新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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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16

  水生態系統是地球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健康與否關乎生態平衡與人類福祉。從潺潺溪流到浩渺江海,水生態的健康程度,深刻影響著生物多樣性的存續與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隨著環境問題日益凸顯,水生態監測與評價的重要性愈發受到矚目。近日,海南省邁出關鍵一步,正式發布地方標準《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技術規范》(DB46/T664—2025),并將于4月1日起施行。作為全國首個熱帶地區省級水生態監測技術規范,它承載著海南在水生態保護領域的探索與擔當,不僅將為當地水生態環境保護筑牢根基,更有望為全國乃至全球熱帶地區提供寶貴的借鑒經驗,開啟水生態監測與評價的全新篇章。




  中科檢測是第三方檢測機構,遵循DB46/T664-2025標準進行水生態監測與評價工作,可提供一系列河流、湖泊和水庫等地表水體的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服務,并出具權威報告。


  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標準


  DB46/T664-2025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技術規范


  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T21010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50095水文基本術語和符號標準


  GB50179河流流量測驗規范


  HJ91.2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HJ192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


  HJ493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494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HJ495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710.7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內陸水域魚類


  HJ1098水華遙感與地面監測評價技術規范(試行)


  HJ1172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質量評估


  HJ1295水生態監測技術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試行)


  HJ1296水生態監測技術指南湖泊和水庫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試行)


  SL/T247水文資料整編規范


  SL/T793河湖健康評估技術導則


  SC/T9102.3漁業生態環境監測規范第3部分:淡水


  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指標


  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分河流和湖庫兩類。評價指標體系分為三個層級:


  目標層(A):為水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指數,反映水體生態系統環境質量總體狀況。


  一級指標層(B):包括水生生物指標、生境指標、水環境指標、水資源指標四類,反映完整水體生態系統狀況,是決定水體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的主要因素。


  二級指標層(C):是在一級指標層下選擇若干具體特征要素。


  其中,水生生物指標中,河流和湖庫的魚類保有指數均為評價因子;河流有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BI生物指數,湖庫有浮游生物均勻度指數。生境指標里,河流有河岸帶自然生態用地占比、河岸帶植被覆蓋指數、河流縱向連通指數,湖庫有湖(庫)岸帶自然生態用地占比、湖(庫)岸帶植被覆蓋指數。水環境指標中,河流和湖庫均有水質指數,湖庫還有綜合營養狀態指數。水資源指標方面,河流是生態流量滿足程度,湖庫是最低生態水位滿足程度。


  水生態監測要求


  按照流域的地形地貌、河流形態、水文狀況、水環境質量、水生生物分布等因素的差異,結合行政區及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置情況,將河流的干流和支流分成若干段,每個河流分段作為一個監測單元,每個湖庫劃分為單獨的一個監測單元。生境指標以布設的監測單元為最小調查范圍。水生生物、水環境及水資源指標在監測單元布設代表性監測點位。


  水生態環境質量評價


  1、標準與分級


  根據水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指數分值大小,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等級分為五級:


  優:綜合評價指數(WEQI)滿足100≥WEQI>80,表征顏色為藍色,RGB色值為0,204,255。


  良好:綜合評價指數(WEQI)滿足80≥WEQI>60,表征顏色為綠色,RGB色值為0,255,0。


  中等:綜合評價指數(WEQI)滿足60≥WEQI>40,表征顏色為黃色,RGB色值為255,255,0。


  較差:綜合評價指數(WEQI)滿足40≥WEQI>20,表征顏色為橙色,RGB色值為255,155,0。


  很差:綜合評價指數(WEQI)滿足20≥WEQI≥0,表征顏色為紅色,RGB色值為255,0,0。


  2、單一單元評價


  以監測單元作為最小評價單元,依據評價單元的二級指標,運用綜合評價方法經加權求和得出該點位的水生態環境質量結果。若年內開展多次監測,先計算單次監測的水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指數,再取各次指數的算術平均值作為點位的年均值用于計算評價。


  3、整體評價


  1)整體水生態質量評價:流域、河流評價單元總數少于5個時,通過計算評價流域、河流所有評價單元水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指數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評價(見表2,文中未給出)。流域、河流評價單元總數在5個(含5個)以上時,采用評價單元等級占比法,即依據評價流域、河流中水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指數各等級的評價單元數占比情況,對其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評價,分級標準如下:


  優評價單元比例≥75%,等級劃分為優,顏色表征為藍色,RGB色值0,204,255。


  優、良好評價單元比例≥75%,等級劃分為良,顏色表征為綠色,RGB色值0,255,0。


  優、良好及中等評價單元比例<75%,且較差、很差評價單元比例<20%,等級劃分為中等,顏色表征為黃色,RGB色值255,255,0。


  較差、很差評價單元比例≥50%,且很差評價單元比例<20%,等級劃分為較差,顏色表征為橙色,RGB色值255,155,0。


  注:當評價單元優良比例等于100%且0<優評價單元比例<75%時,可描述為水生態狀況總體優良。


  2)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按照湖庫所有評價單元水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數的算術平均值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