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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一、項目基本情況
調查地塊位于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文峰路以北,淄城東路以西,占地面積34688平方米,約3.4688公頃。調查地塊原土地權屬單位及性質為淄川區公孫村集體用地,土地使用性質為農用地,包括水澆地、林地、草地、農村道路和設施農用地。根據《淄川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川征預公告[2025]10號),調查地塊規劃變更用途為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公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條二款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淄博市淄川區自然資源局于2025年7月委托國科檢測技術服務(山東)有限公司開展本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調查及布點采樣情況
第一階段調查工作于2025年8月期間開展,項目組通過現場勘查、人員訪談、歷史使用情況調查,基本判斷該地塊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為保證調查結果準確性,排除不確定因素,2025年8月4日-5日,項目組于調查現場進行了土壤樣品快速檢測,布設了8個快篩采樣點和1個清潔對照點,利用XRF、PID現場快檢設備檢測地塊土壤重金屬和有機物,以準確判斷地塊土壤環境情況。
三、報告主要結論
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地塊資料調查,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且調查地塊相鄰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另外通過XRF、PID現場快檢設備檢測,調查地塊土壤樣品中重金屬砷、鎘、汞、銅、鉛、鎳、鉻含量快速檢測結果未見異常,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范圍在0.175ppm~0.425ppm,上述各項指標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中鉻根據HJ25.3的計算方法制定了第一類用地的土壤篩選值,參數參考HJ25.3導則推薦值。
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該地塊環境質量狀況處于可接受水平,不屬于污染地塊,調查工作可結束,無需進行后續第二階段調查。可用于城鎮住宅用地開發利用,建議未來使用和開發過程中加強環境管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四、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國科檢測技術服務(山東)有限公司
公示期間聯系電話:范老師(13583115582)

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

整體技術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