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清除驗證 服務內容
病毒清除驗證是指在生物制品生產過程中,通過特定的工藝步驟去除或滅活病毒的過程,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這一過程對于降低產品中病毒污染的風險至關重要。病毒清除驗證通常需要考慮以下幾個要點:毒種的選擇、毒種濃度的考慮、病毒去除參數的考察、小規模至商業化放大時工藝一致性的考慮以及驗證過程的質量控制。
病毒清除驗證的適用范圍廣泛,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制品、生化藥品、生物制品和醫療器械。它適用于從特定細胞培養物中提取的產品,包括干擾素、單克隆抗體、重組DNA制品等。
病毒清除驗證 服務對象
動物源性醫療器械,根據《動物源性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申請動物源性醫療器械的注冊申報,所提交的研究資料中需包含對生產過程中滅活和去除病毒和/或傳染性因子工藝過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驗證數據或相關資料。
病毒清除驗證 滅活能力驗證
1)選擇指示病毒:選擇1-2種具代表性的DNA/RNA病毒,如腺病毒、腸道病毒等。
2)制備病毒懸浮液:調整病毒懸浮液濃度為107-108 TCID50/ml。
3)接種指示病毒:取醫療器械樣本,接種100μl病毒懸浮液,室溫條件下吸附30 min。
4)工藝處理:進行病毒滅活/去除工藝處理,包括實驗組和病毒接種的空白對照組。
5)病毒含量測試:使用細胞培養法、PCR法檢測處理前后樣本中病毒含量。
6)加速老化:37 ℃條件下加速老化處理樣本,樣本期末進行病毒含量復測。
7)重復驗證:調整工藝參數,重復驗證測試,最終確定優化方案。
8)統計學分析:使用t檢驗等方法分析比較不同組別之間結果。
病毒清除驗證 滅活動力學驗證
1)選擇指示病毒,調制不同病毒載量的原液(例如107、106、105 TCID50/ml)。
2)設置多個時間梯度點(例如5min、10min、15min...),在每個時間點取樣。
3)在上述不同病毒載量和不同時間梯度取樣點,依次進行病毒滅活處理。
4)利用細胞培養法定量檢測每個樣本病毒的殘余含量。
5)將各時間點的病毒殘余量繪制曲線,反映不同處理時間下的病毒減少趨勢。如果曲線呈指數下降,則表明該滅活方法符合一階滅活動力學規律。
6)通過曲線計算D值,即減少90%病毒需的處理時間。D值可用于評估滅活效率。
7)最后,確定Z值,即滿足安全清除病毒的最大處理時間或次數。
病毒清除驗證 參考文件
YY/T 0771.3-2009/ISO 22442-3:2007 動物源醫療器械 第3部分:病毒和傳播性海綿狀腦病(TSE)因子去除與滅活的確認
YY 0970-2023 醫療保健產品滅菌 一次性使用動物源性醫療器械的液體化學滅菌劑 醫療器械滅菌過程的特征、開發、確認和常規控制的要求
《血液制品去除/滅活病毒技術方法及驗證指導原則》(國藥監注〔2002〕160號)
《動物源性醫療器械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
病毒清除驗證 指示病毒舉例
| 病毒 | 科 | 屬 | 天然宿主 | 基因組 | 耐受性 |
| 單純皰疹病毒(HSV-1) | 皰疹病毒亞科 | 甲型皰疹病毒 | 人 | DNA | 中 |
| 腺病毒(Ad-5) | 腺病毒 | 哺乳動物腺病毒 | 人 | DNA | 很高 |
| 帶狀皰疹病毒(VZV) | 皰疹病毒亞科 | 甲型皰疹病毒 | 人 | DNA | 中 |
| 流感病毒(H1N1) | 正黏液病毒 | 甲型流感病毒 | 鳥類/哺乳動物/人 | RNA | 低 |
| 流感病毒(H3N2) | 正黏液病毒 | 甲型流感病毒 | 鳥類/哺乳動物/人 | RNA | 低 |
| 冠狀病毒(HCoV-229E) | 冠狀病毒 | 冠狀病毒 | 脊椎動物/人 | RNA | 低 |
| 柯薩奇病毒(CoX-A18) | 微小核糖核酸(RNA)病毒 | 腸道病毒 | 人 | RNA | 中 |
| 腸道病毒(EV71) | 微小病毒 | 腸道病毒 | 人 | RNA | 中 |
| 輪狀病毒(RV) | 呼腸孤病毒 | 輪狀病毒 | 人 | RNA | 高 |
| 脊髓灰質炎病毒(PV-1) | 微小核糖核酸(RNA)病毒 | 腸道病毒屬 | 人 | RNA | 中 |
病毒清除驗證 病毒清除驗證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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