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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位于深圳寶安區機場南路與寶安大道交匯處東北側,根據《深圳市寶安103-06號片區[機場東地區]法定圖則》,調查地塊規劃為衛生防疫用地(GIC43),擬建設為寶安空海救援醫院。該地塊歷史上曾被用于金麟電鍍廠、倉庫、木材切割廠、汽修廠、混凝土攪拌站等企業使用,且存在多次填土及地勢變化。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有關規定,依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擬建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醫療衛生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辦事處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有限公司(后簡稱“中科檢測”)對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021年5月,根據項目的規劃情況,航城街道原委托的調查范圍為規劃醫院的區域,面積為11050.17m2。中科檢測于2021年5月開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暫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有關規定,進行了第一階段的污染識別以及第二階段的初步采樣工作。初步采樣結果發現地塊存在超標情況。隨即于2021年8月展開第二階段詳細采樣工作,并編制了《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根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如污染物可能擴散到地塊外,則布點范圍應擴展到地塊周邊區域,第一次變更的調查面積為13362.59m2(規劃醫院地塊外的調查面積2312.42m2)。該調查報告于2022年5月通過了專家評審會,2022年9月完成系統備案工作。同時于2022年10月完成《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土壤污染狀況風險評估報告》,通過了專家評審會,該地塊列入污染地塊名錄。
為盡快保障醫院(一期)正常驗收并順利投入使用,確保政府投資效率,保障轄區居民的醫療服務需求,發揮最大綜合社會效益,同時為方便后續污染地塊的修復及管理工作,項目責任單位深圳市寶安區航城街道辦事處于2025年5月申請第二次調查范圍變更,即拆分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范圍,拆分后,西側區域地塊(本項目地塊)名稱變更為: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1,面積為12367.7平方米;東側區域地塊名稱變更為: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2,面積為994.89平方米。為此航城街道辦事處委托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對本項目拆分后的地塊二-1進行論證,中科檢測編制《深圳寶安空海救援醫院項目地塊二-1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為后續地塊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聯系人:葉工020-85231387
報告鏈接:https://pan.baidu.com/s/1LY9RqwH81JsDqIsNZAEUJA
提取碼:r8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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