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閉水試驗

管道閉水試驗

管道閉水試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排水、污水管道完成后要做如下試驗: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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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介紹
管道閉水試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排水、污水管道完成后要做如下試驗: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室內給水管道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各種材質的給水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 6MPa。
使用范圍
管道閉水試驗范圍: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管道、倒虹吸管、其他設計要求閉水的管道;
試驗條件
管道閉水試驗應具備以下條件,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可進行閉水試驗。
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溝槽內無積水;
3)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
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于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管道閉水試驗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
1)將檢查井內清理干凈,修補井內外的缺陷;
2)檢查充水及排水閘門,不滲漏;
3)設置水位觀測標尺;
4)標定水位測針;
5)準備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設備;
6)灌水的水源應采用清水并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統的設施。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前,應做好下列檢查工作 :
1) 外觀質量檢查合格;
2) 構筑物內清理完畢 , 無雜物積水現象;
3) 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于水壓力的合力; 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4) 閉水試驗所需材料設備進場 , 人員到位;
試驗程序
管道閉水試驗程序如下:
施工準備----清理檢查井內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檢查沿線管道外壁及檢查井滲水情況------驗收------緩慢放水
試驗標準
管道閉水試驗標準如下:
(1)在滿水試驗中并應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漏水現象。試水合格后即可緩慢放水,閉水試驗應填寫試驗記錄,格式應符合《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中的的規定。構筑物不得有漏水現象,滲水量排水允許滲水量按以下標準檢測是否合格。
管道內徑(mm)允許滲水量m³/(24h.km)管道內徑(mm)允許滲水量m³/(24h.km)
20017.6120043.3
30021.62130045.00
40025.00140046.70
50027.95150048.40
60030.60160050.00
70033.00170051.50
80035.35180053.00
90037.50190054.48
100059.52200055.90
110041.45  
管道閉水試驗合格后,應及時進行下一道的工序及回填,不合格應緩慢放水并重新處理再做閉水試驗檢測 , 直至合格。
(2) 管道內徑大于表的規定,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計算的滲水量:Q=1.25D½   
Q=允許滲水量、D=管道內徑
(3) 異型截面管道的允許滲水量可按周長折算為圓形管道計算;
(4) 在水源缺乏的地區,當管徑大于700時,按井段抽驗1/3;
(5) 管道上游管頂以上有2m的水頭壓力時,允許滲水量按上表規定取值。
當實際試驗水頭不同時,應按公式折算:Q=Q? (H/2) ½
Q=實際水頭時的允許滲水量、Q?=管頂以上2m水頭時的允許滲水量、H=實際水頭(m)